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实现产业倍增,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6亿元。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2012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15个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成都川菜品牌龙头餐饮企业在境外开设餐饮直营连锁店,每店最高给予30万补贴。
支持餐饮连锁拓展市场
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单个项目投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2400万元。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本市川菜品牌龙头餐饮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对总部在成都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成都、2011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川菜品牌龙头餐饮连锁企业,于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在市外开设的餐饮直营连锁店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其中:开设在省内市外,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10万元补贴;开设在省外境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20万元补贴;开设在境外,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每店给予30万元补贴。